井冈山市

“黑校车”超载接送学生 井冈山交警依法处罚


(中国吉安网 刘国文)不是专用校车,却被用于接送学生,还存在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近日,井冈山交警依法对两辆“黑校车”驾驶员开出万元罚单。

  日前,井冈山交警大队龙市中队民警在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在乡道招坳线田螺冲路段和尹亚路段分别查获涉嫌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的赣D33BXX面包车(驾驶员曾某某,车辆核载7人,实载龙江中学学生9人)和赣D829XX面包车(驾驶员段某某,车辆核载7人,实载龙江中学学生11人)。

  经查,两辆面包车均未取得校车标牌,驾驶员曾某某和段某某都是井冈山市坳里乡人,经常接送学生往返于坳里和龙市之间,并向学生家长收取每人每月150元的费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井冈山交警决定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曾某某、段某某分别予以罚款10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严厉处罚。曾某某和段某某已于12月8日下午来到龙市中队“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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